为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香格里拉县工商局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在流通环节清查卫生指标不合格越南走私椰子果冻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主要针对辖区卫生指标不合格的越南走私椰子果冻,对越南产的椰子果冻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进口证明文件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对不能提供进口证明文件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的越南椰子果冻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严查处。至11月7日,城南城北工商分局出动检查人员22人次,出动检查车辆4台次,检查流通经营户58户。经检查,在辖区未发现卫生指标不合格越南走私椰子果冻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