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迪庆州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104名申请评定质量等级的导游进行了初评。此次初评严格按照《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要求,从导游基本条件、服务质量和奖惩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定。具体来说,其中涵盖了导游的基础知识、讲解、业务能力、身心素质、奖惩情况及旅游者对导游的满意度、信任度等方面,综合评价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
通过初评,在参加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104名导游中,达到一星的有86人,达到二星的有11人,达到三星的有5人,达到四星的有2人。
通过导游服务质量等级的申报与评定,强化了我州导游人员的学习意识,有助于导游人员进一步规范自身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州导游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