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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落地年” 活动监督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22 16:33
来源:香格里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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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政府自身建设,推动项目落地困难问题,服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方案》(香政办发〔2013〕2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项目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项目落地年”活动监督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 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要求,坚持把项目落地作为发改自身建设的着力点,努力解决项目落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促进项目落地上有新突破,为圆满完成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可靠保证。

二、着力推动项目落地

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建设项目落地困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云政发【2013】27号)和《2013年香格里拉县重点前期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解》(香办发【2013】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项目落地联系,项目走访对接等机制,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人为设障、明拖暗抗等行为,切实解决在用地审批、林地征收征用占用审批、环评审批、项目融资、项目核准(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结合《2013年香格里拉县重点前期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解》(香办发【2013】6号)精神,对列入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未开工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明确项目未开工的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二)对在建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明确项目推进缓慢的原因,督促项目业主加快进度,足额并超额完成项目投资任务。

(三)全力挖掘未列入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新建)项目,督促业主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的同时,加快统计入库。

(四)对列入2013年重点前期工作的项目督促检查,明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前期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

三、督促检查方式

督促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方式,督促检查组到项目点实地查看,听取项目单位,项目业主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打下基础,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四、督促检查工作组名单

组 长:孙习武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

杨 杰 县督查落实办主任

齐中生 县监察局局长

杨晓玉 县第一纪工委书记

旦丛文 县财政局局长

马 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新华 县环保局局长

李文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肖江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龙甲 县林业局局长

敖绍东 县统计局局长

陶秋媛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

陈燕娜 县政府督查落实办

徐东生 县发改局投资综合股股长

留彦发 县财政局基建股股长

余宗琴 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

杨靖琼 县环保局污染控制监督管理股股长

牛云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次里都吉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余 江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杨红芳 县统计局业务一股股长

李树琼 县统计调普中心主任

杜永平 县监察局综合室

五、 “项目落地年”督促检查(2013年10月14日-10月20日)

由“项目落地年”督促检查组分别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

列入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重点前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在10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县人民政府问责办(县监察局综合室)。

六、工作要求

各“项目落地年”监督检查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项目落地年”活动监督检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力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县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工作落到实处,为圆满完成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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