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管控质量,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10月16日下午,香格里拉县司法局组织尼西乡的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局会议室,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学习会上,首先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忠义讲话,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树立在刑意识,认清自身角色,自觉主动接受司法局、司法所的管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争取早日解除矫正。然后,社区矫正股股长通报今年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和重新犯罪情况;最后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遵守月思想汇报制度,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思想汇报,定期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对不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拒绝矫正的,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予以处罚。同时还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中与社区矫正制度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学习,来敲响他们的警钟,提醒他们珍惜在社区服刑的宽大机会。
通过集中教育学习,让矫正人员了解了相关管理制度的内容,对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有着良好的教育作用。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