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工作,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待遇,让高海拔地区干部职工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按云人社发〔2013〕27号及迪人社发〔2013〕1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工资福利与退休股、社保局严格把握政策,查阅审核人员档案资料,利用近5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我县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工作。至目前完成在岗位享受高海拔地区工龄补贴人员3829人,完成离退休人员享受高海拔地区工龄补贴10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