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7日02时13分,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四分队接110指令:“康珠大道与红旗路的交叉路口有人遗失物品,请出警”。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林某为深圳人,来香格里拉旅游,在入住酒店时将一枚价值3万多元的钻戒遗失。民警对现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住在林某相邻房间的王某神情异常,于是民警耐心地对王某做思想工作,最终,王某承认在8月17日01时左右在酒店过道上捡到了一枚钻戒。
经证实,这枚钻戒正是林女士所遗失的。面对失而复得的戒指,林女士激动万分,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竖起了大拇指。在回深圳后,林女士委托朋友于08月30日将一面写有“为民排忧、心系群众”的锦旗送到了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