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11月21日,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迪庆州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3年2月14日向迪庆州进行了反馈。根据督察报告,涉及香格里拉市整改问题共26个,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科学有效合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实地督导,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两办督查室、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反馈问题按时限、有效整改完成,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专栏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截至目前,督察组进驻期间转办的11件投诉举报件均已办结完成市级自查自验;涉及我市的26个整改问题,完成整改3个,并完成市级自查自验,剩余的23个问题均按时限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