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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全称即为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下属分管文化旅游职责行政单位。
(1)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市内景区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 弘扬和振兴。
(8)落实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目标任务为增长20%。1至4季度增长59.78%。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工资总额目标任务为增长10%。1至3季度增长11.11%
3.水利环境和公共管理业工资总额目标任务为增长10%。1至3季度增长4.29%。
(二)旅游经济运行情况
2023年共接待游客1817.81万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0.07%,旅游收入216.41亿元,同比增长8.57%。主要景区(点)共接待待游客:482.24万人次,其中普达措景区146万人;巴拉格宗景区16.41万人;虎跳峡景区176万人;松赞林景区接143.83万人。目前,全市共有A级景区15家(其中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4家),文化娱乐经营场所29家,酒店客栈1811家,其中,民宿客栈1293家,正常营业1073家,旅游星级酒店6家,持有导游资格证人员1008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9.36万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16万人,分别占全市人口总数的50.05%和11.55%。
(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023年市级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5.9033亿元,1-12月完成固定资产入库15235万元,其中:迪庆松赞林卡酒店扩建项目5003万元;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联合村奶思村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7300万元;香格里拉匠庐游牧民宿项目75万元;迪庆州精品自驾线路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国道214线松园桥至梅里雪山段)完成投资740万元;金江镇吾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6万元;三坝乡白地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11万元。稳步推进香格里拉市旅游接待基础设施建设、香格里拉市墅家喻嘛措乡村文化旅游建设项目、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7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迪庆松赞林卡酒店扩建项目已建设完工并统计入库。
(四)景区建设提质升级
加快旅游品牌创建,独克宗古城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完成绿美巩固提升白水台景区建设,绿化面积1万平米,共植树2000株。完成首批乡村旅游品牌监测对象数据的上报。成功申报2023年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3人。完成三坝乡白地村金牌旅游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工作,尼西乡汤堆村2023年被评定为最美乡愁旅游地。
(五)宣传推介力度加大
依托融媒体发布“局长为家乡代言”等宣传视频21条,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各类文章380余篇。赴深圳市、广州市、上海市开展世界的“香格里拉”文化旅游推介会。举办了藏历新年、巴拉格宗音乐节、端午赛马节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其中,端午赛马节邀请了央视网、央广网等23家主流媒体、1656家自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现场观众接近1.5万人,直播观看累计观播量51.32万+,进一步提升了“香格里拉”品牌影响力。
(六)群众文化提升增效
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作。开展了2023年我们的节日·香格里拉市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实践活动,进学校、进部队、进企业、进乡(镇)、村、进社区、组为群众送文化演出累计66场次,3万余名群众享受到了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了藏历新年、端午赛马节、巴拉格宗音乐节等特色文化活动20余场。新建9个图书馆分馆并配送图书13500册,指导规范11个乡镇分馆日常管理。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推送了142篇推文,为读者推荐了丰富的优质期刊、图书、有声听书等数字资源。开展了“诗藏华夏 词贯古今”线上诗词大会答题活动“书香润文旅”、“世界读书日 阅读进社区 书香润建塘”等各类阅读活动。
(七)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完善非遗体系,全市22人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目录;迪庆通过国家级文化生态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共87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203名。开展挖掘记录工作,开展了藏族黑陶烧制技艺项目抢救性记录工作、州级非遗项目金江龙潭庙会田野调查,在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举办了国家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纳西族手工造纸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推进非遗活态传承,举办了第18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迪庆州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月香格里拉“多民族葫芦笙展演赛”系列活动、世界的“香格里拉”金秋赛马会民间鞍马具展示交流活动等,组织参加大理·迪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交流展演活动。活化利用深化保护,开展了2023年云南省第二批“非遗伴手礼”评选推荐工作,木碗、纳西族东巴造纸、东巴书画、青稞酒等4项为“非遗伴手礼”;完成香格里拉市首批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 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群众文化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行业市场管理股、宣传推广及对外交流与合作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图书馆
2.香格里拉市文化馆
3.香格里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4.香格里拉市文物管理所
5.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博物馆
6.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即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6家所属单位香格里拉市图书馆、香格里拉市文化馆、香格里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香格里拉市文物管理所、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未独立编报,并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 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 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 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 7人 (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8人(离休 0人,退休 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度收入合计4960552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9605523.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 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6857392.02元,下降88.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6857392.02元,减少88.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加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旅游综合执法队划转至我部门,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无政府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为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度支出合计49605523.20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60478.11元,占总支出的 23.50%;项目支出 37945045.09元,占总支出的 76.49%;上缴上级支出0元, 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 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7917392.02元,下降 88.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18167.06元,增长24.81%;项目支出减少370235559.08元,下降 90.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 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旅游综合执法队划转至我部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无政府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支出为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1660478.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1228026.61元,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2451.5元,占基本支出的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保障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45045.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
1.各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及端午节演员补助933000元,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端午节文艺表演演员误工补助。
2.日常项目工作经费支出7570389.0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75778.3元,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支出145194.46元,公益性岗位、志愿者等编外人员工资108000元,文化旅游推介会支出249800元,端午赛马节活动经费支出2576610.63元、诚信评价工作支出249412元,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支出100000元,戏曲进乡村330000元,支出藏族黑陶烧纸技艺纪录片拍摄制作费308000元,博物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支出91500元,《光影岁月-香格里拉市图书馆地方文献老照片集珍》出版首期费用支出190255.10元,举办“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第三届民族健身舞表演大赛活动经费11000元,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月“多民族葫芦笙展演赛”系列活动经费支出188602元,共享新时代.共舞新迪庆”2023香格里拉广场舞比赛46613元,“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雪域巾帼心向党“女神节暨云斗舞奖金及活动经费”48800元,参加2023年“中国·梅里雪山第九届弦子艺术节9440元,,三届香格里拉“热巴艺术节”暨2023年塔城丰收节及14个民族团结进步月“中国。梅里雪山第九届弦子艺术节”活动支出18800元,文化旅游节香格里拉建塘锅庄舞表演活动99690元,图书馆、文化馆日常运维及零星修缮支出484776.40元,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物料制作费支出5558元,图书馆分馆建设56475.40元,推荐第七批省级代表传承人申报文本、申报片制作费支出150000,图书馆地方文献室改造费用支出181150.9元,传统祭山跑马节三级联动文化活动经费支出53000元,民族传统服装纪录片制作前期费用支出110000元,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培训费支出53132元,志愿者活动经费44600元,,;
3.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费22802240元,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疫情防控资金6639416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隔离人员住宿费及餐饮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05523.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142607.98元,增长80.63%,主要原因 是2023年旅游综合执法队划转至我部门,人员增加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7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19531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6%。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以及各个项目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898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5937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3%。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2709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8%。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464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228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 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98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9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7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 2915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 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 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228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元,决算为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 0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20000元,决算为198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30000元,决算为29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使用好预算资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697.07 元,下降 3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 5794.07元,下降2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03元,下降70.31%。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使用好预算资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或者其他地州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 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 人)。主要用于安徽黄山市黟县发改委一行到我市对标参观学习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成效工作,接待3人,支出接待费415元,康定市党政代表团到我市学习借鉴一二三产业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及成功做法考察调研工作,接待18人,支出接待费25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451.5元,比上年增加59311.33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 2023年旅游综合执法队划转至我部门,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 3987061.28元,其中,流动资产1918977.03元,固定资产 2005084.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999.9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318499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0507.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9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985元。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6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 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 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 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 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 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 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算、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27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