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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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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制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即逢“0”年份人口普查,逢“6”年份基本单位普查,逢“3”年份第三产业普查,逢“5”年份工业普查,逢“7”年份农业普查。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咨询建议;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五)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香政办发〔2012〕149号)和《关于对香格里拉县统计局〈关于要求增设市域经济统计监测股的请示〉的批复》(香编办〔2012〕62号)的规定,核定我单位12名行政编制,7名地方行政编制,1名工勤编制。其中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1名兼任调查队队长)。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香格里拉县统计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香编办复〔2012〕25号)的规定,我单位香格里拉县地方调查队核定事业编制5名,队长1名(由统计局副局长兼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管理员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工作基本情况
加强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统计工作。
全面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了2017年统计年报及2018年GDP核算、农业、城乡住户、工业、建筑、房地产、能源、服务业、贸易等月报、季报、半年报统计报表。发布《2017年香格里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香格里拉市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
围绕中心,搞好信息,全面服务经济建设。搞好信息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资料,是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们加强了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与监测,建立了机构,健全了制度,明确了任务。制定了信息管理方案,从领导到一般同志都有信息上报任务,奖罚分明。今年,从领导到一般同志都有信息上报任务,奖罚分明,向社会发表各种统计分析及统计简报文章22篇,上报市委、市政府两办各种统计信息54条,统计信息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并在内网平台上构架我市统计工作论坛,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积极开展了统计监测分析。今年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为此,我们利用统计的优势,积极开展了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节能降耗、新兴产业、服务业、文化产业等重要指标的监测评估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切实落实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的一项重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在2018年,先后两次深入到调查户,详细了解调查户情况,圆满完成了香格里拉市一体化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根据《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的100户家庭住户的数据进行详细采集,全面进入正式记账阶段。
2. 认真开展好2018年度农业普查工作收尾的各项工作。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业普查收尾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市将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对于了解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做足充分准备,确保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落实人员根据省、州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年初,香格里拉市印发了《香格里拉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市长为组长的经济普查调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香格里拉市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在统计局下设办公室,由统计局局长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并确定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抽调调查员多名。
二是科学编制预算,落实经费。此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由工作经费、“两员”补贴、设备更新、会议培训费等组成。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实报实销。市统计局积极向市政府递交《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报告》(香统发〔2017〕42号),用于培训、办公用品购置、专用物品制作和其他费用支出。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易程度及市里调查补贴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兑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报酬,调查经费基本征求得市委市政府同意。
三是落实办公场地。根据工作需要,将市统计局办公室作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办公场所,并落实了办公座椅、文件资料柜、网络设备等。
四是落实普查设备。为了满足本次调查绘制电子地图和数据审核需要,办公室配置专用数据处理电脑一台。并对21台PAD进行了性能测试,采集端安装,设备维护工作。
五是落实责任。协调解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决策事项。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细化职责,负责各自具体事务。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抽中11个乡镇21个普查小区,分别落实各乡镇对普查小区负总责,并要求选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即PAD操作员具体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3、从严执法,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环境。
2017年,借“全州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下基层进百企”专项活动,深入各企业帮助企业整理统计台账,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杜绝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等违法现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促进了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沿用了《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六五”普法规划》和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地学习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加强了对乡镇、企业等各类基层报表单位的审核、调研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完善和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借“全州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下基层进百家调查对象”专项活动,深入各企业,乡镇帮助企业整理统计台账,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杜绝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等违法现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促进了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法制型政府建设。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我局结合《香格里拉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法制型政府建设。首先深入的宣传、学习了各项法律、法规。利用召开职工大会之机,开展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活动,使我局领导、职工熟悉和掌握自身工作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以法制教育为抓手,坚持依法统计、从严守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促使我局统计工作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切实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其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再次依法治理基层基础统计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加强建立法治型政府,通过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统计站基础建设,积极帮助解决各乡镇统计站基础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各乡镇、各部门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支持,全面推行乡镇级统计站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4.加强保障,切实有效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自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以来,我局各专业认真清理“规上”与“规下”企业名单,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推进乡镇运用一套表平台实现统计管理与服务,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建设联网直报系统,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登记数据进行逐步规范。
联网直报方面,自开展统计“四大工程”以来,现已实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101家“四上”企业,12家企业正在申报“四上”企业,顺利完成联网直报工作,联网直报率均达100%。
名录库建设方面,在已录入的名录库的基础上,在库单位1775个,其中法人单位1302个,产业活动单位473个,当前在库四上企业101家。
5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活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1、加强基层服务意识,提高行政办事效能。为更好地加强基层服务意识、提高行政办事效能,我局结合州统计局开展的“全州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下基层进百企”专项活动,从本部门的实际和职责出发,号召我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乡镇指导、协助企业整理统计台账,宣传统计法规,听取意见建议。
2、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走访慰问扶贫点。2018年结合市委精准扶贫“挂包”活动,我局在五境乡霞珠村开展走访困难群众和低保户活动。为开展好每次的走访慰问活动,局领导带头、分级负责,通过走访,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走访慰问工作方案,确定走访慰问对象,做到有困难的必访,低保户必访,确保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真正得到组织的关怀和帮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走访慰问的实效性。
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局支部高度重视,结合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精准扶贫点设在五境乡霞珠村,我局党支部为做好扶贫攻坚工作,下派以副局长为首的专项工作组,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先后N次进村入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全局已完成对贫困户的访问及回访工作,初步完成“一户一计划”工作。
4、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我局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反对“四风”要求和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实行每季度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公示制;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车辆实行派用制度;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原则,严禁奢侈浪费;规范公款出差学习活动,实行干部出差学习审批备案制。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我局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反对“四风”要求和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实行每季度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公示制;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车辆实行派用制度;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原则,严禁奢侈浪费;规范公款出差学习活动,实行干部出差学习审批备案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0.91万元,与上年度增加7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2018年度合计支出75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04万元,占总支出的86.49%;项目支出101万元,占总支出的13.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合计:27.72万元.其中基本结余:3.47万元,项目结余:24.24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720.91万元.其中基本收入663.91万元,项目收入5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9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9万元,项目支出45.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合计:57.49万元,其中基本结转:21.6万元,项目结转35.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39%。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5万元,下降37.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54.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会议费:24086元,2017年会议费:8592元比上年对比增加15494元,因大型普查会议在2018年进行,2017年只有小型会议并节约开支;
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培训费:0万元;2017年培训费:2.18万元,比上年对比减少2.18万元,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培训费将在2019年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香格里拉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无项目支出概况
(二)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无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无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