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7月4日向我局提出《香格里拉市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审查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城乡新型流通体系设施部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请示》, 我局于2024年7月5日依法受理,并组织专家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及文本修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报告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你《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城乡新型流通体系设施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