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24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的通知
局各股室、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香格里拉市2024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香格里拉市2024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1日
香格里拉市2024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
2024年全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保持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守牢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底线,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不断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积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一、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
工作目标: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保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工作措施:
(一)对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动态监测,开展集中排查与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防止因人员变动、设备损坏等出现新的“空白点”或不达标情况。
(二)结合行政区划调整、移民搬迁、服务人口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设置;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实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加强对巡诊、派驻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管理;改善设施条件,加强药品、物资配备,确保农村群众看病有医有药。
二、做好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及精准帮扶工作
工作目标:持续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底线。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重点监测三类户)入户核实健康和保障情况,入户核实率达到99%以上;对脱贫人口和重点监测三类户中的36种大病患者做到“应治尽治”,救治率达到 99%以上;对脱贫人口中的4种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点监测三类户做到“应签尽签”,签约率达到100%,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2024年已签约的4种重点慢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保局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医保局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强同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协同,对农村居民患病情况及时通报预警,对其他部门预警信息及时核实反馈,做到数据共享,对农村低收入患者及时落实分类救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帮扶。
(二)按照《云南省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农村36种大病患者实施专项救治,及时在“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中进行数据更新及维护。
(三)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2】6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全覆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重点监测三类户中已签约的4种慢病患者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随访并及时在“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中进行数据更新。
(四)按季度通报全州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情况,推进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落细。做到账实相符,充分反映监测和帮扶成效。
(五)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作用,及时将农村低收入患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健康管理”。加强培训和督导,及时办理群众申请事项,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杜绝超时件、申诉件、投诉件发生。
三、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工作目标:参加基本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交押金。
工作措施:
(一)按照《关于转发继续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每年至少开展2次“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
(二)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费系统中标识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确保“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到位。
四、提升市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2024年底,市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工作措施:
继续开展市人民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活动,加强督促指导,继续深入推进“五大中心建设”。
五、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
工作目标:2025年底,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力争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
根据《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的通知》(迪卫健发【2024】47号)要求,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
六、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服务能力标准比例不低于95%(含合格标准),其中国家推荐标准比例提高到22%;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国家标准比例不低于40%;实施虎跳峡镇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三坝乡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小中甸镇卫生院、五境乡卫生院、上江乡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金江镇中心卫生院、建塘镇卫生院、格咱乡卫生院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
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活动,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2024年力争三坝乡中心卫生院、上江乡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加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和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按“一项目一方案”认真谋划推进实施,对项目建设全程督促指导,规范项目执行,确保项目建设成效。2024年完成虎跳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三坝乡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小中甸镇卫生院、上江乡卫生院、五境乡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金江镇中心卫生院、建塘镇卫生院、格咱乡卫生院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
七、推进县乡“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
工作目标:2024年底,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深入,医共体建设质量和紧密程度显著提升。
工作措施:
(一)按照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结合实际推进工作,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推进借鉴学习。
(二)向医共体示范县借鉴改革建设经验总结,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医共体紧密程度和建设质量。
八、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目标:发展壮大基层卫生人员队伍,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着力提高乡村医生看病能力。2024年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力争达到38%左右,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全部落实编制保障。
工作措施:
(一)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培训及考试,提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
(二)加大对乡村医生各项补助资金兑现以及各项待遇落实督导检查,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各项待遇。
(三)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落实有关编制保障政策。
(四)培训基层卫生人员11人,其中乡村医生8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人、骨干全科医生1人。
九、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工作目标:2024年底,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2023年底提高1个百分点;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97%以上,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95%以上。
工作措施:
(一)在农村地区认真广泛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统筹推进健康云南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科普宣传,不断增强农村地区群众自我保健和疾病防控意识及能力,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二)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的创建和巩固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促进乡村卫生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十、重点人群健康改善
工作目标:巩固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3个90%”及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成果。2024 年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50%以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力争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 99%以上签约合作;力争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家医养结合机构或基层医养结合服务单位,为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保障。
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迪庆州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实施预防教育、发现干预、救治关怀、综合治理、边境管控和科技支撑等艾滋病防治“六大工程”。
(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巩固率保持在2%以下。
(三)对标《迪庆州2024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和《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州妇女联合会、州总工会关于印发迪庆州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2024-2025 年版)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产前筛查和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
(四)贯彻落实《迪庆州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防控工作方案(2022—2025年)》,提高全省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质量。
(五)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完善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支持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鼓励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
(六)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提高托育服务供给水平。
十一、落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
工作目标:做好2023年度国家、省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关问题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工作措施:
各级主动认领2023年度国家、省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关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层层督促指导落实整改任务,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十二、积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工作目标:聚焦乡村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健康环境改善、乡村居民健康水平提高、乡村健康生活普及、乡村健康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健康乡村建设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坚决防止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改善乡村健康环境、普及乡村健康生活、因地制发展乡村健康产业等重点任务落实,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十三、统筹调度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工作目标:统筹调度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工作措施:
(一)市基层股加强统筹,确保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到位。
(二)每年到挂联乡镇督促指导挂联乡镇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十四、梳理总结各级各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工作目标: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报送不少于1篇典型材料,局机关各股室报送不少于1篇典型材料。
工作措施:
(一)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基层股督促各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二)局机关各股室指导帮助各医疗卫生机构挖掘总结亮点和经验,形成典型材料上报。
(三)典型材料被州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刊发或采用的,纳入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时考核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