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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9)与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在违法案件调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与乡镇人民政府在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平台系统填报。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将日常检查成果录入平台。严格按照培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及系统填报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对下发图斑信息与实地情况开展调查、走访、核实,经过研判后实事求是进行填报。做到无谎报、无瞒报,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自然资源执法平台系统填报共195宗。
二是自然资源领域调查监测执行情况。我局通过年度卫片、季度卫片排查、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都土地例行督察及日常巡查工作,对香格里拉市境内发现的集体土地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组织人员到实地查看用地情况,配合执法大队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根据实际情况,做询问笔录,下达行政权利义务告知书、期限整改告知书等,并收集相关资料,将核查情况上报至执法信息系统。今年日常巡查出动人员300余次、下达相关文书73份;为制止市区内偷建抢建的违法建设行为,我局执法大队加班在夜间及非工作时段对违法建设施工地点进行重点巡查,现办理未批先建案件38起、下达相关文书86份、张贴公告38份。
三是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2019年8月22日上级下发疑似图斑、香格里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工作,发现三起疑似违建别墅问题,截至目前3宗均已整改完成(其中1宗由上级审核判定后按一般违法处理)。我局结合上级下发图斑、信访件、举报线索及日常巡查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暂未发现疑似违建别墅违法问题。
四是自然资源领域卫片执行情况。截至目前,香格里拉市共判定违法图斑47个,省厅政策性扣减未供即用和完善用地手续图斑3个,监测面积12.91亩,占耕面积11.3亩。扣减后违法占耕面积6.87亩,违法占耕比例28.73%。
根据整改要求,我局到各乡镇进行违法图斑核实,并指导各乡镇进行整改,同时我局于在不同时间段内对涉及违法项目的主体单位发送整改函,催促各相关单位加快进行整改。
五是耕地保护督察图斑工作情况。在迪庆州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工作中,涉及的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图斑,已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完成整改14宗,2宗为现场堆放石料,目前正在整改中。
六是开展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2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我市巡视过程中提出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其中涉及我市2018年至2022年未完成整改的卫片图斑总面积1513亩,当前按照阶段性计划,已如期完成第一阶段于2023年5月25日要求整改的815.59亩,第二阶段要求完成的697.41亩,现已完成158.2亩,剩余违法图斑将在2024年9月前完成整改。
七是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狠抓落实,全力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全局上下勠力同心,重拳出击,坚持与自然资源管控工作相结合,强力推进全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提升。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扫黑除恶转办问题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
八是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工作。3月至4月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虎跳峡镇、金江镇开展每月为期15天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村民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法律知识。9月8日,我局联合建塘镇人民政府开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土地执法”土地政策宣讲会。引导香格里拉市群众进一步加强保护土地和依法进行建设的意识,遏制私自建设、私搭乱建、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等行为。
九是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就土地纠纷、矿权纠纷、工程纠纷等突出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化解。2023年实地调查调解土地权属纠纷28起;调查并答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范围内信访件31件;审批土地权属变更72宗;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9起。
(二)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
一是深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谋划香格里拉新蓝图。一是根据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体系要求,编制了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支撑性12个专题。2023年8月11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专题会议,对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审议。会议原则同意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二是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招投标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完成了10个乡镇现场调研,与乡镇沟通衔接产业发展、项目意向、用地意向等要求诉求,目前正开展规划草案编制工作。
二是扎实为民办实事,稳步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关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21年9月正式启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号召全市干部职工、乡贤能人,回乡参与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60个行政村(含开发区3个)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完成30%即21个行政村,2022年完成40%即24个行政村,2023年完成30%即14个行政村,良美村作为省级试点已于2020年编制完成),达到村庄规划覆盖率100%。目前其中59个行政村已完成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备案。虎跳峡镇东坡村1个行政村,未通过村民决议,未审批;其原因是村民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及布置项目,此要求与国家政策冲突,规划暂时未通过,正在做工作解释和引导,争取年底前完成审批备案,届时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审批备案达到100%。
三是把好用地审批关,确保用地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目前共完成规划指标上报28份,生态保护红线查询193件。
四是规范规划方案审查、复核,强化规划引领。目前共完成34个建设项目规划初审,完成11个项目规划复核工作,共计召开了6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共审议了27项议题。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一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预考核的情况。耕地保有量方面:上级预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31.19万亩,香格里拉市预考核面积为31.63万亩,满足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方面:上级预下达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5.09万亩,香格里拉市预考核面积为25.49万亩,满足目标任务,但不满足“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5.51万亩;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及违法占用耕地方面,根据省级通报目前我市均未达到“一票否决”的标准。
二是耕地流出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州级下发的全市5098.48亩耕地流出问题图斑,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图斑进行内业逐一比对筛查。制定香格里拉市“一图斑一整改”实施工作方案制定并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印发。截止11月3日扣除田坎系数后县级审核通过香格里拉市整改完成率103%;省级审核通过情况香格里拉市整改完成率103%。
三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项目选址到报批,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让耕地,若无法避让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做到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编制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成果(2020及2021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印发了《香格里拉市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实施工作方案》、《香格里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以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3年总计查询永久基本农田200余份,设施农用地备案30宗。
(四)做好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保障和服务。
一是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共受理规划许可412件,总颁发不动产证书2927本。接待来访群众8673人次,开具不动产查询证明10754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网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89宗。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共提供上门服务5次。
三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季度国土监测调查,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四是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测绘行业管理台账,强化地理信息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对我市测绘行业的有效监管。
五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问题处置。通过实地调查、信访统计等多种方式综合统计香格里拉市共有历史遗留问题小区36个,涉及1324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化解36个小区,涉及1324户。
(五)持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开展矿业权登记管理及三级联网报件工作。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文件精神。严格矿业权审批报件制度,严格规范矿业权相关审批事项。2023年共计受理1家采矿权,4家探矿权的联网报件审批工作,同时完成了若干项目的矿产资源压覆初步查询,出具了29份矿压查询报告;
二是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填报。2023年,全面完成年度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探矿权公示14个,采矿权公示10个,公示进度100%。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异常名录共12个,目前11个矿权已完成整改,1个矿权无法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督促矿权人完成年度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填报工作,共涉及金属采矿权1家。
三是持续推进香市四轮矿规编制工作。完成香格里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并已通过省、州级评审,已公布后实施。
四是依法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及综合评估工作。截止2023年11月,组织两批次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我局联合矿业权审批成员单位于2023年7月份完成第一批次(10家矿山企业的联勘联审申请,其中有7个探矿权延续申请,1个划定矿区范围申请,3个采矿权延续申请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矿业权实地联合踏勘及审批工作,并出具相应矿权矿业权过期证明、执法监察意见及综合审查意见各11份,并按要求上报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第二批次矿业权(21个非金属矿权、10个金属矿权)实地联合踏勘及审核,目前积极上报香格里拉市政府审批。
五是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倡导企业建设绿色矿山。根据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整改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除(小中甸、格咱方向砂石厂举报件)外,其余都已完成整改验收。(小中甸、格咱方向砂石厂举报件)外案件完成市级验收工作。
六是以整顿规范为抓手,全力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加强执法监察和处置力度。2023年,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42人次,开展巡查40次。涉及矿山及盗采点66处,涉及私挖乱采、无证开采17件,下达停产通知3份,整改通知9份。
七是全力推进虎香二级路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涉及砂石厂整改。根据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视频会议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涉及砂石厂完成一点一方案的整改方案。一是罗正东、罗国富砂石厂,已组织林草、推长办、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实地督改。目前委托香格里拉市开发投资集团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二是杨红军、杨继光、和贵才、和永向砂石厂,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进行恢复绿化工作,没收该区域砂石料。目前完成生态复绿工作并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后上报上级部门。三是和善明砂石场,联合有关部门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进行恢复绿化工作,没收该区域砂石料。目前完成生态复绿工作并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后上报上级部门
八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各矿山企业下发安全生产通知,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截至目前,与17家矿山企业签署《香格里拉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23年)》。积极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矿山企业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观看专题纪录片、组织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深刻吸取“8·02”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下发“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及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开展我市生产金属采矿权、停工金属采矿权、非金属砂石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上报排查报告。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通知工作。
九是有序开展全市非金属采矿权整改工作。我市涉及整改的非金属采矿权共38个,其中24个过期矿权已于年1月11日公告注销,剩余14个矿权中,9个矿权已延续,根据成都督察反馈要求,目前对9家延续矿权下达停工通知及暂扣采矿许可证。已完成38家非金属整改矿权历史资源量消耗测量工作。
(六)落实汛期及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通知,汛期前我市成立了汛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境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编制了《2023年香格里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并实施,明确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的处置办法;实行24小时值班值。启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全员参与,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
二是加强巡查、排查,严格落实预警监测。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在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开展专项排查。对在建矿山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排查尾矿库、塌陷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2023年,积极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主要排查在册隐患点。累计派出专家组40人次,巡排查隐患点440个。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我市40个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地质灾害预警装置安装,共安装设备188套,汛期设备在线率均在98%以上。利用全市已安装的122个点,共593套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地质灾害预警装置,随时监测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后,依靠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联乡技术单位、乡镇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及时进行预警复核,及时响应。截至目前,监测设备预警473次,并全部核查处理。2023年,已累计派出专家组103组,366人次,累计排查隐患点645个,派出地质灾害监测员隐患点巡查七轮,处置隐患点9个。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2023年,我局成立工作专班,赴全市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培训、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检验应急指挥组织、协调、保障能力。累计开展培训演练23场,参加人员2400余人,发放宣传画(手册)600余份,给监测人员配备监测设备共计221套。使群众熟悉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提升了群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及处置能力,达到了地质灾害演练预期效果。
(七)逐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
通过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后,我市需要修复废弃露天矿山170个图斑,面积250.34公顷,2022年9月,我局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号),委托技术支撑单位编制了《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年度)》,并对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建塘镇、小中甸镇、格咱乡集中连片废弃露天矿山进行现场复核,对其中的20余个可进行恢复治理的废弃露天矿山图斑进行生态修复勘查可研及设计工作,计划修复面积82.7945公顷,总投资1398.7562万元,目前勘查可研及施工图设计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
(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2020年度跨省调剂任务指标为580亩,其中高标农田0亩,保障完成任务的《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香格里拉市小中甸等3个乡镇团结等8 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減挂钩项目》于2023年4月1日开工,5月10日竣工,7月18日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终验批复,项目实际完成55个拆旧地块复垦,复垦农用地规模535.89亩,其中耕地17.145亩、林地412.2465亩、草地100.5675、其他农用地5.388亩,项目无安置地块,认定节余指标535.89亩。
(九)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一是用地保障提质增效,积极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完成白塔220kv输变电建设项目农用地征转工作,已取得省级批复。完成普朗铜矿探矿权临时用地及丽香高速临时用地审批及备案。金江二级公路、三岔河水库、宁香高速、香乡公路、殡仪馆、孜尼35kv输变电建设项目、开发区第一中学等重点建设项目正在推进土地报批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工作200余份,设施农用地备案30宗。
二是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为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相关工作的要求,对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2022年11月17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香格里拉市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通知(香政办发[2022]149号)。坚持“全面清理、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制定了“一地一策”化解措施,认真分析原因,确定化解处置措施。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全年供应土地24宗,面积共计1381.1625亩。其中划拨土地15宗,面积共计1201.617亩;挂牌出让土地9宗,面积共计179.5455亩,总土地出让金价款3582.8956万元。
四是做好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工作。根据土地用途变更相关要求,结合用地户的变更申请进行规划审查,经报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共20宗,面积共计7.561公顷(113.41亩)。
五是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用地供后监管,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依托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做好供应地块从出让金缴纳、交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程监测监管,对已供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定期开展实地巡查,2023年完成巡查30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1个派出机构包括:建塘镇自然资源所、中甸镇自然资源所、虎跳峡镇自然资源所、上江乡自然资源所、尼西乡自然资源所、洛吉乡自然资源所、格咱乡自然资源所、东旺乡自然资源所。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 不动产登记中心
2. 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 规划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 不动产登记中心
3. 香格里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 规划所
纳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本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含储备中心实有人数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汇总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04078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03089.84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7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435130.53元,增长200.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592,731.70元,增长201.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57,601.17 元,下降80.70%。主要原因为2023年自然资源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汇总2023年度支出合计126280859.69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3150.36元,占总支出的17.4%;项目支出104307709.33元,占总支出的82.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685151.06元,增长196.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76967.91元,增长24.87%;项目支出增加79308183.15元,增长317.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然资源局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73,150.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55,194.81元,占基本支出的9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7955.55元,占基本支出的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307709.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41,730,244.48元,主要用于用地报批评估及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新增耕地核查、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基本农田核查、土地拆迁等工作的支出。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224,864.85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等支出;
3. 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7,239,7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支出。
4. 其他支出4,112,9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85,745.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82%。与上年相比增加44421589.40元,增长111.15%,主要原因为2023年自然资源局项目增加,以及耕地占用税上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0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7,71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9,47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7,595,13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0,82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23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发放地灾监测员补助等。
23.其他(类)支出4112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其他支出类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322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决算为322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22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决算为322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905.98元,下降5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6905.98元,下降5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5937.91元,比上年增加150648.20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065,034,866.16元,其中,流动资产1,062,071,517.57元,固定资产2,953,342.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06.5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1,138,80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829.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9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