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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隶属于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是行政与事业混编机构,正科级。承担住房相关管理和建设任务,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住房相关管理和建设任务,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香财行〔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单位2020年度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检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1、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香格里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2、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对城市建设中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规政策进行督促检查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重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组织实施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全市住房建设规划;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我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6、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控,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的执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8、协调、参与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鉴定,指导安全生产科学研新口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市级问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9、制定签收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的正常运转,监督城市污水处理运营安全
10、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和城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监督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各相关部门、重点镇、社区等落实平战结合工作和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11、指导监督通信、防化防疫、医疗救护、抢险抢修、消防、治安、运输等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训(演)练和管理;指导重点镇的民防应急救援队和社区民防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设、训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重点防护目标和审报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险抢修方案,并落实防护措施。
12、负责组织人民防空自建(公用)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参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审批、质量监督和管理;参与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和报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平战功能转换;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
13、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为市委、市政府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指挥平台和通信保障,指导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社区民防志愿者
服务队伍参与平时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战时根据上级决定,颁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指示,适时开设防空指挥所,对全市人民防空实施有效指挥。
14、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建设管理股、住宅与房地产股、工程质量监督站、住房管理办公室、建筑设计所、标准定额站、污水处理厂、市政园林绿化站。2021年年末在职人员49人,即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41人。提前退休11人,正式退休25人。临时工8人,遗属补助2人。公务用车编制1辆,编制外用车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担住房相关管理和建设任务,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0.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45万元(上年收入 2343.1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增加,其中第一污,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费增加,城市绿化管养市场化项目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8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8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0.64万元(本级财力3680.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45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343.1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第一污,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费增加,城市绿化管养市场化项目经费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80.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新招考人员及调入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20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4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增加,其中第一污,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费增加,城市绿化管养市场化项目经费增加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9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4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6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12万元、21099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9.37万元。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支出3344.44(基本支出1139.09万元、项目支出2205.3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4.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4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住建局项目增加,省级调研次数增加,相应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增减变化原因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项目增加,在用车辆购置年限较长,下乡次数多,油费及维修费比一般车辆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政府部门下达我局的城乡社区建设考核控制指标及安全生产的工作要点,提出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香格里拉市重大建设项目做好香格里拉市;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查处力度,狠抓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活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制度,加强安全执法监督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3.在组织建设方面。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党委和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并支持工会、团委、妇联开展工作。
4.在工作作风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制定和完善工作作风督查机制,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使机关工作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5.继续深入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析和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使广大人民群众及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2022年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项目共四项
(1)保障性住房工作专项经费为香格里拉市廉租住房及公租住房开展工作经费及维修维护经费。
(2)香格里拉市绿化管养市场化项目为香格里拉市城区绿化带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经费,根据云南省城市创建系列标准,完成香格里拉市创建云南省园林城市工作。
(3)香格里拉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费及历年服务费欠款专项资金为完成城区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及生产。河道水体补给,能有效地减轻河流流域的水体污染。
(4)香格里拉市住建局综合办公专项经费为两新工作经费,历年项目清理聘请中介服务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等一系列经费。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处于初执行阶段,在设置预算绩效目标时,无法对预算资金使用需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无法全面的考核绩效完成情况。
3、项目支出概况
2022年总支出数为3680.64万元,总支出项目支出为2205.35万元,占总支出的59.92%.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中
5、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以我单位财务室作为主管部门,依托其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的管理工作。2022年在项目组织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四个主要工作:一是做好竞争立项工作;二是建立项目的绩效跟踪制度;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四是开展绩效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费133.57万元,比上年增加4.27万元,比上年增长3.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车旅费报销、办公室各种开支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93817.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460.52万元,固定资产7275.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6866.8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1362.2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