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400349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4-10-25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5 11:36     浏览次数:1427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701000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林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市有关林业的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承担全市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牧还草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草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紧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协助拟订各类自然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政策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林草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计划财务股、天保人事股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香格里拉市造林绿化与科教产业站

3.香格里拉市林草质量监督管理站

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

5.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香格里拉市林木权管理服务中心

7.香格里拉市金江大桥木材检查站

8.香格里拉市大雪山木材检查站

9.香格里拉市松园桥木材检查站

10.香格里拉市林草技术推广站

11.香格里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

纳入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下设11个单位中除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外,其他未独立核算,合并在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核算并编报。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8人离休1人,退休437

年末其他人员18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2人。

车辆编制58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其中未在编车辆39辆,(为基层林场防火执勤执法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28,299,643.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116,446.77,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83,196.45,占总收入的0.9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593,208.13元,减少11.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93,220.67元,增长3.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加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加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加0%;其他收入减少37,086,428.8元,下降94.44%。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进人员增加;调入人员增加,“五险一金”基数的上浮变化,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加之新进及调入人员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故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2023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减少对林业资金的投入,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35,906,694.56元。其中:基本支出35,980,015.43元,占总支出的15.25%;项目支出199,926,679.13元,占总支出的84.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509,375.58元,下降1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68,284.71元,增加34.7%;项目支出减少45,777,660.29元,下降18.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加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加0%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进人员增加;调入人员增加,“五险一金”基数的上浮变化,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加之新进及调入人员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故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上级及其他部门减少对林业项目的投资,如:退牧还草项目,2023年总体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80,015.4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27,494.06元,占基本支出的97.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2,521.37元,占基本支出的2.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926,679.1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节能环保支出85,051,287.84元(其中:生态保护33,679,604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2,270,48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64,000元,森林管护47,320,418.84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6,200元,退耕现金1,510,585元);农林水支出114,875,391.29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0元,事业机构88,710元,森林资源培育5,240,761.02元,森林资源管理12,619,501.24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9,662,296.43元,动植物保护62,900元,防沙治沙602,84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450,921.26元,行业业务管理1,687,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6,060,168.24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928,813.5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411,479.6元);以上项目由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香格里拉市造林绿化与科教产业站3.香格里拉市林草质量监督管理站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5.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6.香格里拉市林木权管理服务中心7.香格里拉市金江大桥木材检查站8.香格里拉市大雪山木材检查站9.香格里拉市松园木材检查站10.香格里拉市林草技术推广站11.香格里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方案设计文本,采购程序,分年度实施,资金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116,446.7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5%。与上年相比增加7,493,220.67元,增长3.4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进人员增加;调入人员增加,“五险一金”基数的上浮变化,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加之新进及调入人员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故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教育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26,542.2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2023年我部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1,905,792.3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84%。2023年我部门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支出86,300,15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6%。2023年我部门节能环保支出严格按照上级资金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涉及文本等主要用于实施生态保护项目33,679,604元,森林管护44,220,067元;社会保险补助项目6,889,900元;(基本支出天保人员经费,)退耕现金1,510,585元;

11.城乡社区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23年我部门无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支出131,323,321.6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7%。2023年我部门农林水支出严格按照市级预算,上级资金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涉及文本等主要用于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0,745,856.31元;森林培育项目5,010,355.22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12,368,308.13元,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59,449,854.94元,动植物保护支出62,9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5,005,550.26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687,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5,846,499.79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46,997元。

     13.住房保障支出1,960,63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2023年我部门住房保障支出严格市级文件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863,110.52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97,524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元,决算为412,422.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决算为410,504.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决算为1,9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元,支出决算为412,422.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元,决算为410,50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1,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与市级预算数对比超出预算,是天保管护费上级补助资金按照《天保管护资金实施方案》列入预算158,607.54元,年底决算数中列入支出158,607.54元(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实际本年市级预算资金390,000元在决算数中列支253,814.59元(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896.59元,公务接待费1,918元)财政收回预算数136,185.41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359,312.98元,下降4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1,230.98,下降4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18,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部门节约开支,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故形成本年单位公务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在编车辆19辆,39辆为基层林场防火执勤执法车辆)。主要用于全市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全市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牧还草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广西及维西防火工作人员到我市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631.73增加177,976.01,增长23.18%,主要原因:本年因开展林业工作需要,公益林站,产业办及种苗站都进行了林业技术业务费用,另本年上半年因天气干燥,单位增加防火工作下沉力度增加了防火差旅费的产生,故本年机关运行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66,539元,水费15,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4,491.14元,差旅费125,810元,公务接待费1,918元;工会经费175,197元,福利费2,2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896.59元,其他交通费147,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460元,委托业务费297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11,363,915.58元,其中,流动资产34,376,581.98元,固定资产71,407,17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89,770.41元,无形资产290,383.9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196,142.20,

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53,299.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72,288.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8,852.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3,435.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17,721.8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17,721.8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属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局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因业务需要在一体化核算平台进行单独建立账套核算,决算也单独进行编制,另从2023年起我基层单位香格里拉市技术推广站固定资产已列入一体化平台进行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地名普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汇总)20241025094610659(2).xls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701111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