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1201000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部门主要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及时查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3年,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稳定、发展、民生、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题主线,以“1979”总体工作为抓手,以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发扬“急难险重、公安当先”“担当作为、我来率先”的香格里拉公安“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涉藏维稳、打击犯罪、基础建设工作,坚决维护世界的“香格里拉”持续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包括: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特警大队、建塘派出所、尼西警务站、格咱警务站。副科级机构27个,分别是:小中甸派出所、格咱派出所、尼西派出所、东旺派出所、虎跳峡派出所、五境派出所、三坝派出所、洛吉派出所、金江派出所、上江派出所、科信、法制、国保、治安、出入境、禁毒、经侦、督查、刑侦、网安、尼旺宗派出所、政工室、警保室、指挥中心、非机动车管理所、交警大队、森警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本级。
纳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1人。其中:行政编制3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年末其他人员33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3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60辆,在编实有车辆6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349484.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56584.22元,占总收入的97.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92900.00元,占总收入的2.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631629.43元,增长16.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41710.29元,增长15.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89919.14元,增长62.00%。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五险一金比例提高,四季度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人,视频监控财政借款1690000元,视频监控运维费、法制执法规范化建设、看守所智慧监管、网安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公安局外立面维修改造等项目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5103523.07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10596.38元,占总支出的78.86%;项目支出32792926.69元,占总支出的21.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566377.69元,增长23.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41916.51元,增长9.04%;项目支出增加19424461.18元,增长145.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五险一金比例提高,四季度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人,支付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经费6144000元,支付视频监控财政借款1690000万元,视频监控运维费、法制执法规范化建设、看守所智慧监管、网安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公安局外立面维修改造等项目增多,且2023年大型活动安保、维稳等增多相应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310596.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594992.8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15603.55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92926.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000元,用于禁毒补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
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执法办案支出12403549.7元,用于开展公安工作日常维稳、巡逻防控及大型安保等支出、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民辅警办案、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
3、其他公安支出19619858.38元,用于业务装备购置及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开展公安工作日常维稳、巡逻防控及大型安保等支出、改善停车设施协调工作、2022年疫情防控,派出所建设经费,公安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
4、特别业务支出78700元,用于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特勤业务支出。
5、行政运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54818.61元,用于疫情防控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82731.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6%。与上年相比增加21667857.34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工资增加及五险一金缴费提高,四季度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人。且2023年大型活动安保、维稳等增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应支出增多以及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16872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业务装备购置经费及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开展公安工作日常维稳、巡逻防控及大型安保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等。所有涉及公安业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98402797.82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2035元,执法办案12403549.7元, 特别业务78700元,其他公安支出19850928.38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3497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42259.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1352.9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100元。死亡抚恤1482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7189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19872元,行政单位医疗408297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77578.64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53249.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227.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8864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7097237.16元,购房补贴9140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无抗疫特别国债(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7412.41元,决算为194741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500.00元,决算为159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6264.41元,决算为1786264.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00元,决算为16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7412.41元,支出决算为194741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500.00元,决算为15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6264.41元,决算为178626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00元,决算为16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因虎跳峡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老旧,无法满足日常巡逻出警需要,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2023年比上年增加各项大型安保、巡逻任务且出警数量比上年增长、进行加油及维修次数增多。车修框架协议支付提前预付2024年一季度车辆燃油费。公务接待费2023年1648元对方单位来函需要接待的次数减少,且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02241.81元,增长56.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95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6272.81元,增长4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31.00元,下降68.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因:2023年因虎跳峡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老旧,无法满足日常巡逻出警需要,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2023年比上年增加各项大型安保、巡逻任务且出警数量比上年增长、进行加油及维修次数增多。车修框架协议支付提前预付2024年一季度车辆燃油费。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为2023年对方单位来函需要接待的次数减少,且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23年因虎跳峡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老旧,无法满足日常巡逻出警需要,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情况:购置车辆为轿车一辆价值159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涉藏地区维稳执法、执勤、办案、巡逻及重大活动安保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工作考核检查及交流学习、办案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5603.55元,比上年增加1890932.25元,增长32.4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相关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资产总额82679741.37元,其中,流动资产3726825.8元,固定资产74,697,539.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255,376.36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8995.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561691.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65017.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6059.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8957.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65017.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5017.5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