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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3556/202300608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10-17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7 09:09     浏览次数: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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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 负责侦办全市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 负责全市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5.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拨、发放和管理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6.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7.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等保障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事项。

9、统一承担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大队出动警力3086人次,出动警车1245辆次,开展巡查检查205次。与林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住建等部门对接交流共7次,联合检查4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市场、木材加工厂等各类重点场所40次,检查餐饮场所600余家,检查农贸市场10处、检查木材加工点、砂石厂、矿山企业12家。查获非法售卖“雪莲花”及野生兰花违法嫌疑人3人,查缴“雪莲花”199朵,兰花2盆,石斛1盆。成功救助野生动物3只,其中鸟类2只,动物1 只。

全年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案件5起,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类案件35起,立案起31。其中碧塔海自然保护区破获的2起非法盗采金矿案标志着全省打击生态环境领域非法盗采金矿案件实现“零突破”。

全年共组织开展党员政治理论集中学习 10次,全体民辅警集中学习20次,参加市局“双周一学”16期,组织观看《零容忍》《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亲情绑架下的权利腐败——周凯家族史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发展预备党员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一中队(法治中队)、二中队(情报信息中队)、三中队(森林草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四中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五中队(小中甸森林派出所)、六中队(格咱森林派出所)、七中队(碧塔海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八中队(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基金预算收支,在部门决算公开时,也一并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在部门决算公开时,也一并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783269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08192.34元,占总收入的98.7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4500元,占总收入的1.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5025.76元,增长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8532.29元,增长18.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6493.47元,增长2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有其他部门拨付的协同办案经费、财政拨款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经费、年初及年中有新增人员调入,职务职级变动以及工资五险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18948402.51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0348.57元,占总支出的85.81%;项目支出2688053.94元,占总支出的14.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79652.84元,增长16.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9423.78元,增长7.75%;项目支出增加1510229.06元,增长128.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与2021年相比较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有其他部门拨付的协同办案经费、财政拨款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经费、年初及年中有新增人员调入,职务职级变动以及工资五险调整增加。故,相应的支出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森林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60348.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11710.87元,占基本支出的95.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8637.70元,占基本支出的4.60%。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下属森林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8053.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00元,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1544157.77元,用于开展森林公安日常办案业务、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以及业务装备购置。

3、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1396.17元,用于实施往年立项的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29588.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增加3700101.8元,增长24.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实施了往年立项的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因工作需要新购置了1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年初及年中有新增人员调入,职务职级变动以及工资五险调整增加。故,相应的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16555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3%。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040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0409.28元。

6.卫生健康(类)支出96942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医疗607647.72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313774元;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8000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27280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

8.其他(类)支出112139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832.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7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832.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832.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因工作需要向财政局追加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6318.97元,增长20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7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681.03元,下降1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新购置了1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在年中把原有的车辆无偿划拨给政法委1辆及报废处理1辆后,因工作需要向财政局申请了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并新购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日常工作业务办理及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637.70元,减少66418.72元,下降8.15%,与2021年度比较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倡导厉行节约的精神及原则在日常工作中严控日常运行成本,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能花。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的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7840970.39元,其中,流动资产81075.89元,固定资产2652049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39396.1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4704.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1411.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9772309.09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54817.25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4.15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4.8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840970.39

81075.89

26520498.33

19772307.09

1877000.00

0

4871191.24

0

1239396.17

0

0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7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7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7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三公经费:一般指三公消费。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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